吉林省人民医院超声雾化器、同视机采购项目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超声雾化器、同视机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办采字[2026]SB014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对眼科超声雾化器、同视机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具体明细见如下。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以优质的服务及合理的价格积极参与。
眼科超声雾化器、同视机,数量:2台/套,预算总金额:9.75万元
其中眼科超声雾化器,数量:1台/套,预算单价:4.85万元
同视机,数量:1台/套,预算单价:4.9万元
1、眼科超声雾化器参数
标称频率:2.4MHz,超声震荡频率与标称频率的偏差≤10%;
★最大雾化率:≥2mL/min;
雾化水槽内水温:≤60℃;
★正常工作时的整机噪声:≤50dB(A计权);
★雾化颗粒中位粒径:雾化器的雾粒等效粒径中位值为5μm,其误差≤±25%,直径小于5μm的雾粒百分比(体积分布)≥50%;
#雾化率可调,以雾化量X%显示;
#送风量可调,以送风量X%显示;
有定时控制功能,控制时间与标称时间误差小于10%;
在雾化水槽水位低于提示水位线时进行提示并停机;
#设置温度范围为6℃至45℃,设置步进为0.5℃;
#实际出雾温度与显示出雾温度之间误差小于±1℃;
蒸发残渣:50mL检验液的蒸发残渣不超过0.5mg;
雾化眼罩要求:雾化眼罩为I类医疗器械,应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额定电压和频率:适配器输入:100-240V~;频率:50/60Hz;
#适配器输出24V⎓,≥6.0A;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在额定电压的±10%范围内,雾化器应能正常工作;
连续工作时间≥1小时;
#具有进气出雾双加热系统;
#配置4.0寸电容触摸屏,雾化器采用触摸液晶屏操作,支持个性化参数设置和返回出厂设置,一键启动优先使用个性化参数;
#雾化水槽和主机采用分体设计;
#雾化器有整机干燥功能;
#智能提示功能:雾化器具有缺水提示、积液提示、超温提示、送风故障提示、测温故障提示、出雾加热故障提示、进气加热故障提示功能,通过语音、弹窗提示解决方案并停止相关可能造成危害的能量输出。
2、同视机技术参数
1、电气部分全部采用微机控制,闪烁频率为30-300次/分钟,共分十二档,每档次有固定闪烁频率
2、可自动计时,自动报时,计时显示、频率显示、光刷速度显示、照明亮度显示。
3、目镜焦距 f=150mm。
4、瞳距 调节范围45mm~80mm;
5、左、右镜筒绕竖轴同步微调转动范围0°~20°、0°~40°
6、各镜筒独立横向转动调节范围:外转0°~40°,0△°~70△°;
内转0°~50°0△°~100△°
▲7、各镜筒独立纵向转动调节范围:仰角≥35°俯角≥35°
8、视标扭动(旋向)调节范围:顺时针范围 20°,逆时针范围20°
9、颌托高度调整范围(颌托顶端至目镜中心的调节范围)70mm-125mm
▲10、下颌左右调节范围±25mm
11、光源亮灭调节:可自动控制、手动控制
12、配有一对海丁格刷,速度可调,正反转向可调
★13、触摸面板(非液晶屏)
14、配有一对红色滤光片治疗弱视
15、治疗
(1)建立三级功能 (2)脱抑制治疗 (3)纠正异常视网膜对应
(4)矫正旁中心注视 (5)治疗弱视 (6)做融合训练
16、具有补偿患者屈光不正的手段
★17、中标产品无退货案例。
▲为重要参数,★为实质性参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所报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
4、报名单位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产品报名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单位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三、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输许可证等)等相关资质;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出具政府官方声明,其不属于医疗器械。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6、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者提供承诺函。
8、提供企业的规模证明(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9、每台/次设备应准备单独材料,不能共同使用。
10、设备参数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54
联系人姓名:朱珈宜
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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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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