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洽谈会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洽谈会公告

招标办采字[2026]FW019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要求,我院拟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各大供应商以优质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项目预算:8万元(含复审和新增培训人员,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三、培训范围:院领导、中层干部、护士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四、培训内容: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相关要求,开展教育培训。

五、相关要求:

1.培训机构需提前一周与甲方沟通培训内容,提前三天准备好课件,确保内容贴合医院实际需求。培训结束后,甲方有权复制并使用课件。

2.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对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学员反馈,分析改进空间,做好后期跟踪服务,确保培训成果长期有效。

3.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组织现场培训的,培训机构需组织线上培训。

4.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需提供现场考核服务(手机端扫码答题),试卷分为A、B卷以保障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升测评可靠性。

5.甲方受训人员全部通过培训及考核后,培训机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及安全培训证书制证工作,确保按时发放证书,不影响人员持证上岗和合规要求。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培训机构需符合中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安全秤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

3.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讲师需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保证授课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机构相关资质及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提供企业的规模证明(如大、中、小、微型企业);

6.报名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7.报名单位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者提供承诺函。

八、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54  

联系人姓名:赵晓明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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