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洽谈会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洽谈会公告

招标办采字[2026]FW013

根据医院工作要求,我院拟招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各大供应商以优质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一)服务范围:吉林省人民医院及吉林省人民医院凯旋院区、机关门诊部业务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内容:

1.对合同进行审核;

2.协助医院编制标准合同文本模板,并根据医院要求,予以修订法律支持;

3.为医院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支持,根据医院时间及工作安排及时参加相关会议;

4.对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5.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合规化提供法律支持;

6.根据医院的要求,为医院员工提供不少于3次法律知识培训,宣传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

7.对医院有关医疗服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8.为医院医疗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9.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意见;

11.发生医疗纠纷时,接受医院委托,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联系;

12.代表医院参与本协议服务期限内所有诉讼案件的和解、调解、司法鉴定、仲裁、诉讼;

13.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案件的行政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项目预算:15万元/2年

三、其他工作要求

医院遇有重大紧急事项,可随时通知法律顾问,商定处理的时间、地点、办法,法律顾问须按院方要求,及时协助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优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备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与资质;

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合同履约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良好的信誉,所选派的律师应持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且经年度检审合格;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必须是政采云商户。

五、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上一条投标供应商的资质中所需材料;

5.提供政采云商户的业面截图;

6.提供企业的规模证明(如大、中、小、微型企业);

7.报名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8.报名单位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者提供承诺函。

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595454  

联系人姓名:赵晓明   

踏勘及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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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关于单极剪等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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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在线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洽谈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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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医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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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9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为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0名(岗位序号:1号-24号),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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