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关于解脲脲原体和人型支原体培养鉴定药敏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关于解脲脲原体和人型支原体培养鉴定药敏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采字[2026]HC001号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我院使用的解脲脲原体和人型支原体培养鉴定药敏试剂盒等试剂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议价(具体明细见附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 欢迎各大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一、采购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1

解脲脲原体和人型支原体培养鉴定药敏试剂盒

2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纸

3

Immage免疫化学系统专用试剂-清洗液

4

AU生化分析系统专用试剂-电解质内标液

5

AU生化分析系统专用试剂-电解质参比液

6

缓冲液

7

电解质标准液(高值)

8

电解质标准液(低值)

9

样本稀释液

10

补体C3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11

k轻链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12

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13

缓冲液

14

抗链球菌溶血素0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15

补体C4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16

缓冲液

17

λ轻链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18

免疫球蛋白A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19

免疫球蛋白G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20

免疫球蛋白M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21

总免疫球蛋白E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22

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23

稀释节段孔

24

转铁蛋白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25

抗脱氧核糖核酸酶B检测试剂盒(散射比浊法)

26

多项免疫校准品

27

电极清洗液

28

缓冲液

29

多项校准品

30

结核杆菌(TB)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31

抗磷脂综合征IgG抗体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32

抗磷脂综合征IgM抗体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33

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1型/2型IgG抗体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34

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1型/2型IgM抗体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35

抗缪勒氏管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夜分析法)

36

清洗液(流式荧光)

37

鞘流液(流式荧光)

38

反应杯、吸头套装(流式荧光)

39

总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40

肌红蛋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41

B型利钠肽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42

高敏肌钙蛋白I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4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和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44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45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46

胰岛素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

47

C肽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

48

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49

清洗液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报名单位所报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

4、报名单位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产品报名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单位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5、报名单位对本次采购项目中的分包产品须全部响应申报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院内商务洽谈时要求携带议价样品、产品彩页及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2份):

1、耗材报名登记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输许可证等)等相关资质;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出具政府官方声明其不属于医疗器械。

5、报名单位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出厂发票或吉林省内三甲医院销售发票复印件;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进项发票或吉林省内三甲医院销售发票复印件(如经阳光采购平台采购需提供有效产品阳光采购平台截图);

6、报名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7、报名单位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名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者提供承诺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将电子版以U盘形式一并递交给采购中心(电子文档命名:代理商-公告名称-产品名称-年月日)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9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595443

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登记报名表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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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关于一次性使用含药中心静脉导管等耗材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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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智慧接种双面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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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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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9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为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0名(岗位序号:1号-24号),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9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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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附件1:登记报名表